《香港算命王》歷史上的今天 — 1953-0402

以史為鑒,可以知興衰。回顧歷史的今天,瞭解歷史的這一天發生的事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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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953年3月1日,選舉法公佈實施。同年下半年,建國以來第一次普選開始,這是鳳城縣邊門區老爺廟村選舉委員會將當選證書發給人大代表。

         1953年4月2日,中央選舉委員會發出《關於基層選舉工作的指示》和《關於選民資格若干問題的解答》,拉開了新中國第一次人民代表選舉的序幕。

      這兩個文件是根據前不久公佈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》的要求發出的。這個選舉法是新中國的第一部選舉法。根據這個選舉法,中央人民政府選舉委員會作出決議,在年內召開由人民普選產生的鄉、縣、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,並在此基礎上,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。為了指導基層的選舉工作,4月2號這一天,中央選舉委員會發出了這兩份文件。

      文件指出,在基層選舉中,必須充分發揚民主,讓每一個公民都有選舉權,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。

      當時,人民群眾文化水平普遍比較低,在他們中甚至還存在著相當多的文盲。這是否會影響普選?針對這種疑問,周恩來總理在這一年的3月明確指出:“普選的關鍵決定於人民覺悟程度和組織程度,並不決定於人民的文化程度,更不決定於國家的經濟狀況。”

      全國基層選舉工作,從4月開始全面鋪開,近6億人參加選舉,選出基層人民代表為550多萬。

      這次選舉在人民群眾中產生了廣泛的影響。一位產婦為了紀念這次選舉,給自己剛剛出生的嬰兒起名叫“選玉”。

      全部基層選舉工作到6月份順利結束。選舉的結果,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政治意識進一步提高。同時,人民與政府的關係、人民內部的團結,也得到鞏固。

      1953年4月2號中央選舉委員會的指示,推動了基層選舉工作的順利開展,為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勝利召開作了重要準備,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實現人民民主邁出的重要一步。

    關鍵詞:第一次普選人民代表